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住房城鄉建設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798號)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清理規范我省物業服務收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取消政府指導價范圍內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備案管理。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具體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物業服務實際情況,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與業主協商確定,不再報當地發展改革部門備案。
二、垃圾和余泥渣土清運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業主對其物業進行室內裝修的,其垃圾和余泥渣土清運費用由實行政府定價調整為市場調節價管理。業主可依法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第三方或自行處理裝修中產生的垃圾和余泥渣土。
三、裝修保證金(押金)不列入政府定價管理事項。裝修保證金不屬于價格管理范疇,不得按政府定價事項進行管理,具體由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按有關保證金的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四、規范出入證押金(或工本費)。實行小區出入證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為業主免費配置一定數量的出入證(含IC卡等),具體免費數量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確定。業主申請多配置或因遺失、損壞需要重新辦證的,物業服務企業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費,價格主管部門不再核定出入證制作工本費具體標準。
以上規定自2019年8月1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019年7月15日